为强化整治效果,有关部门将实行消防执法“零容忍”,对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,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、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、违法作为处罚率、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100%。在彻底排查整治的同时,有关部门还将继续抓好人员密集场所、高层地下建筑、建筑消防设施以及小单位等场所专项整治,每个县(市、区)挂牌整治1至2个区域性“乱点”,年底前现存71处重大火灾隐患要全部销案。
为了实现火灾隐患整治的工作合力,我省将推行政府部门联合执法模式,对依法责令关停、临时查封、强制执行的单位,要及时向安监、工商等部门通报,建议取缔或吊销相关证照。